新春招聘
e763 壹方广告|手机小虫网 - 扫一扫加微信 手机版联系小虫首页收藏桌面
LOGIN:帐号 密码
FANGAD3广告
JOBAD1广告
JOBAD1
广告
帖号:1424814 打印 浏览:2947

生活大小事,小虫多关注。

【普及法律】小杨劝阻大爷吸烟导致大爷身亡,需要负法律责任吗
有一天,段大叔与小杨两人先后进入小区的电梯,小杨看到段大叔在电梯里吸烟,于是跟段大叔说在电梯里吸烟对他人健康有害,希望段大叔不要在电梯里吸烟。

         随后,两人发生语言争执。不幸的是,段大叔心脏病突然发作。小杨是一名医生,当时就对段大叔积极施救,但段大叔还是离开了人世。

         据小区的监控视频显示,在整个争执的过程当中,双方没有肢体冲突,只有语言交流。段大叔的情绪显得比较激动,边说话边向小杨靠近,小杨则比较冷静。

          事件发生后,段大叔的妻子田阿姨认为正是小杨的劝说,才导致段大叔的心脏病发作,进而导致段大叔离开人世,故而起诉至法院,要求小杨承担段大叔死亡的损害赔偿责任。
        

          那么小杨要承担法律责任吗?

本文内容来源于书本,供大家学习讨论,稍后我会公布答案。
送鲜花(0)|扔臭蛋(0)
不需要
送鲜花(0)|扔臭蛋(0)

[公益] 若想自己发表的主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,请取个好标题。
FANGAD1广告
FANGAD1广告
JOBAD1
广告
假法官
送鲜花(0)|扔臭蛋(0)
我已经戒烟一年多了,现在很讨厌有人在密集的空间内抽烟。
送鲜花(0)|扔臭蛋(0)

[公益] 权不可不用,也不可滥用,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!
事实上小杨需要负相当大的责任
送鲜花(0)|扔臭蛋(0)

[公益] 若想自己发表的主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,请取个好标题。
记得这个案子,好像判了无责
送鲜花(0)|扔臭蛋(0)
JOBAD1广告
JOBAD广告
FANGAD1
广告
是非对错太明显,只不过按我们的法律观念和一般做法,小杨会担一部分责任。
送鲜花(0)|扔臭蛋(0)

[公益] 权不可不用,也不可滥用,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!
绝对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的,劝阻变成了争执,因为争执,小杨争执的语言超过大爷承受能力,才导致大爷心脏病发作的,所以要负责任的,争执了,就不属于劝阻了,这么问题所在关键是劝阻转变争执,小杨就已经开始错了,再加上小杨劝阻失败后,就不应该与大爷争执才对,应该按小杨了不了解大爷身体状况,来判定小杨应该负多少责任,如果小杨明知道大爷有心脏病的话,还和他发生争执,那小杨就要负全部责任,不知道的话,估计都要负一半责任,因为争执了,就不属于劝阻,错就错在这劝阻与争执定义。
送鲜花(0)|扔臭蛋(0)

[公益] 若想自己发表的主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,请取个好标题。
这种老人不值得尊重和同情,明知自己有心脏病,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不对的,而且还是在人密集封闭的电梯内,不听人家劝还起争执。
送鲜花(0)|扔臭蛋(0)
答案来了:小杨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第一,小杨不知道老人家有心脏病,小杨在公共场合劝说老人不要抽烟是合理行为。
第二,小杨没有故意伤害老人家的故意,在劝说过程中,小杨发现老人家有心脏病之后停止了争执,还主动去拯救老人的生命。
第三,小杨没有对老人有其它过分的行为。
最后,小杨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我个人理解,最后是这样的结果是因为,小杨的行为没有过分的动作,以及及时拯救老人家,而且劝说不要吸烟是合理行为,没有恶意的要伤害老人的故意。
送鲜花(0)|扔臭蛋(0)

[公益] 权不可不用,也不可滥用,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!
AD广告
需审核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

快速回复主题

选项 [+]打开

自动排版 预览一下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 [按Ctrl+Enter发布]
小提示:广告帖、交易帖请发到“同城信息”版

声明: 小虫网所有帖子均由网友自行张贴,其内容不代表社区的观点和立场.
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,必须经过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.

发展建议 | 每天进步 | 举报制度 | 管理员:xiao
联系合作 - 咨询手机:(微信同号)张先生 QQ:8813510(注:合作)
公安部备案号: 44188102001001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