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德一柜姐用低价黄金偷换店内真金,盗窃价值15余万元
近年来,不少人拿出积蓄购金保值。当大家紧盯黄金真假与纯度时,英德一家珠宝店店员却利用管理漏洞,用低价黄金偷换店内足金饰品,最终获刑!
基本案情
2024年8月,陈某入职某珠宝店,负责销售以及清点库存等工作。工作期间,陈某发现珠宝店日常清点库存存在漏洞,竟动起了歪心思。2025年7月至9月间,陈某利用工作便利,以有熟客委托其帮忙购买“转运珠”等饰品为由,待销售主管开具销售单后,陈某从珠宝柜台中取走足金饰品、挂坠等金饰品,再利用自己购买的低价金饰品进行填补,并在清点库存后,向主管谎报库存数量无误,以此方式多次盗窃该珠宝行的足金饰品、挂坠等,重量共计80余克,价值15万余元。得手后,陈某将其盗得的足金饰品、挂坠分别销赃给多家黄金回收店,非法获利6万余元。案发后,陈某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。
裁判结果
英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应依法惩处。陈某在公安机关未对其刑事立案,且未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是自首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同时,陈某自愿认罪认罚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遂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,并责令其退赔珠宝店损失人民币15万余元。
法官提醒
本案中,珠宝店日常清点库存存在漏洞,店员趁机“狸猫换太子”,暴露出管理上的短板。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,必须健全盘点制度、强化流程监督,及时填补管理漏洞,不给“内鬼”可乘之机。对于从业者而言,发现漏洞应及时上报,而非将其视为非法牟利的“捷径”,利用职务便利监守自盗,看似一时得利,实则早已触碰法律红线,终将付出沉重代价。
来源: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原
标题:柜姐对“真金”动手脚?法院判了!